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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驾被查获 将面临严重处罚

2023-03-21 14:16:4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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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1日讯 “我只喝了一点,怎么也能测出来?”被判定为酒驾的梁某一脸惊慌失措。

  3月18日22时20分许,聊城市临清交警大队南环工作站执勤人员在八岔路镇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一辆号牌为鲁A5B***的小型轿车接受例行检查。

  刚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驾驶人神情很是紧张。民警随即对他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更加令人惊讶的是,梁某曾在去年因醉驾被交警当场查获,驾驶证被吊销,现在还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这已是梁某第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为醉酒驾驶被查处,本该吸取教训、杜绝再犯,然而梁某却屡查屡犯、不思悔改,取保候审期间竟再次酒驾,临清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梁某将面临严重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