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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337个小区文明创建初验达标

2017-06-30 16:35 来源:聊城发布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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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对照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标准, 制订“十有”“十无”验收详细标准,要求所辖小区按照标准自查、整改、提升、完善,截至目前,初验达标的小区已达337个。

  东昌府区对照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标准, 制订“十有”“十无”验收详细标准,要求所辖小区按照标准自查、整改、提升、完善,截至目前,初验达标的小区已达337个。

  “十有”包括:1.有照明设施,保障居民生活方便、出行安全;2.有生活垃圾桶,垃圾清运及时,避免二次污染;3.有居民公约张贴在显著位置,倡建和谐邻里关系;4.有公益广告,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文明•新风尚”等宣传内容;5.有健身活动场所并向居民开放;6.有无障碍设施并在醒目位置标识;7.有养犬管理制度,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8.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楼道无堵塞;9.有人防设施,门卫责任制落实到位;10.有技防设施(2005年以后新建居民小区),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十无”包括:1.无私搭乱建现象;2.无乱堆乱放、乱停现象;3.无乱栽乱种、侵占绿地现象;4.无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现象;5.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6.无散养家禽现象;7.无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8.无墙皮脱落、玻璃破损现象;9.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10.无随地吐痰现象。

  本标准是东昌府区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部分)工作标准》中关于对社区、小区的要求,制定并印发的《关于对城区街道社区、小区验收的工作方案》中规定的,由区创城办实地考察验收组对城区三个街道所有社区、小区进行验收。区创城办严格按照测评体系进行逐个验收,建立台账。验收合格的登记归档,验收不合格的,区创城办列出整改详单,整改合格后再次申报。验收合格的社区、小区凡出现反弹下滑的,由区创城办进行通报,挂牌督办,直至再次达标。对经多次督导检查仍无明显效果的,由所属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汇报。

责编  李云乾


初审编辑:庞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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