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0万!聊城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解读

2021-12-23 16: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23日讯(记者 樊庆刚)12月23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济哲详细解读《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济哲介绍,古城是聊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促进住宅功能转化、不断提升古城活力是我们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充分调动古城住宅所有人住宅功能转化的积极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给予装修补贴、租金补贴的方式进行政策引导与支持。

   

  补贴范围为所用房屋须为光岳府、东昌首府、东昌御府等2013年以来新建居住用房(住宅),房屋为个人所有或达成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须由个人居住调整为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康养、文创等商业使用,且非个人居住实际面积达到房屋总面积的80%(含)以上。鼓励但不限于按照片区业态规划引进多种商业形态;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使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约定年限不少于3年;申请租金补贴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连片租赁6套房屋及以上的条件。

  装修补贴标准为:单套住宅功能转化可享受装修补贴。按照房屋实际转化面积和装修投入金额,对每套住宅按照每平方米实际造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300㎡以下的住宅补贴总额不超过12万元、300㎡以上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租金补贴标准为:连片住宅功能转化在享受装修补贴的基础上,可享受租金补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对每套住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转化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的100%兑现补贴;2022年7月1日(含)之后转化完成的项目按照80%兑现补贴。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的,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