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文明城市是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同时也是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愿要求,着力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的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在于
全国文明城市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是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也是凝聚力量,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创建文明城市的宗旨是利民惠民,从改善市民的工作、生活条件入手,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利益和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机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文明城市社会发展环境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编 李云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