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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一足疗店长妨碍执行被罚款1000元

2019-09-20 11: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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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0日讯 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在拘留“老赖”的同时,对妨碍执行的高唐县城某足疗店长高某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9月16日下午四时十分许,高唐县人民法院鱼丘湖法庭工作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刘某出现在高唐城区某足疗店内。办案人员迅速向庭长进行汇报,经快速部署,执行团队执行员带领司法警察第一时间到达该足疗店。

  走进足疗店,店内一片平静,只有店长高某一人。办案人员向其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高某称刘某不在该店中,去其它店面干活了,并明确表示无法与刘某取得联系。敏锐的执行员察觉出异常,一边暗中部署工作人员在周围蹲守,一边去另一店面排查。不出一刻钟,蹲守的工作人员看到被执行人刘某从高某店铺中走出。办案人员迅速将其控制,同时将帮助被执行人藏匿并欺骗执行人员的高某一并带回法庭。

  回到法庭后,经办案人员批评教育,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悔过。后经呈报院长批准,该院依法对妨碍执行的高某罚款1000元以示惩戒;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未对其实施拘留。而被执行人刘某经多番教育,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办案人员带其进行体检后依法将其送拘。(通讯员 王希玉 徐颖)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