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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迫于出行受限 主动上门还款

2019-02-22 15: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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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2月22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徐颖)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终本案件柳暗花明。2月19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鱼丘湖人民法庭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在节日欢快的气氛里,鱼丘湖法庭执行团队全体工作人员早已投入到紧张的办案工作中。

  当日下午2点半,几名被执行人走进鱼丘湖法庭执行员韩保仁的办公室,主动要求履行义务。经核查,该案为2018年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后,该院执行人员按程序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除发现登记于3名被执行人名下北京牌照车辆外未发现存款、房产等其它财产,3名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执行员依法将车辆查封后,多次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及车辆下落,均无有价值的线索。于是,该院执行人员依法将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案件于2018年11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已“终本”,但鱼丘湖法庭执行员韩保仁并没有放弃,而是想尽一切办法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向其施加压力。春节来临之际,在外务工的人员纷纷回家过年。受制于失信名单,出行受限,又迫于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万钧的执行风暴,该案被执行人于某主动到法庭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在办案人员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该案已到位案款120000元,目前本金已全部还清。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