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春节前市场价格监管情况

2015-02-11 09:50:00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生猪价格走低 蔬菜价格升多降少

  商报消息 “2014年聊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比预期调控目标低1.7个百分点,为聊城市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2月10日上午,聊城市物价局副调研员李晓莹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2015年以来,为维护好羊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市物价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食品价格在春节期间波动比往年要小。

  粮油肉蛋菜价格每日巡查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全市物价部门认真落实《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在做好200多个品种常规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节前市场价格变化,重点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价格,实行每日市场巡查制度。同时,充分运用聊城市138个价格监测点,密切关注交通运输、旅游餐饮、医疗卫生等重要服务价格动态,密切关注大型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变化,确保监测网络覆盖到位。

  重点关注重要消费品、服务价格及主要农资等市场供求、价格及舆论变化等情况,加强对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取稳定市场价格的措施。

  从最近的监测数据来看,目前聊城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运行总体比较平稳。城市居民服务价格保持稳定。

  鸡蛋价格持续三个月回落

  春节前,省授权聊城市定价的供热、供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及服务价格政策都不会进行调整,春节期间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不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普通烟酒、衣着及家庭耐用消费品等城市居民日用品零售价格没有明显变化,保持基本稳定。

  食品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波动。由于2014年冬季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少,且各类食品供应充足,群众消费理念也趋于合理,春节前食品价格虽然出现一些波动,但处于节日因素的合理区间内,且波动幅度比往年要小。

  其中,粮食价格稍有回落。监测数据显示,聊城小麦市场价格为1.25元∕500克,环比下降0.79%,由于今年春节时间较晚,在市场主体对后期行情较为理性的情况下,预计节日对小麦价格的提振程度不会太大,近期小麦价格将继续平稳运行;玉米价格为1.05元∕500克,环比持平,由于临储收购中扣价标准较为严格,贸易商转储利润降低,使得玉米收购市场出现观望情绪,价格低位运行。猪肉价格稳中有降、生猪价格持续下滑。

  目前,聊城市精瘦肉价格为12.50元∕500克,环比下降3.85%,同比下降26.04%,五花肉价格为9.80元,环比下降6.67%,同比下降29.50%;生猪价格为6.00元/500克,环比下降7.69%,同比下降4.76%。主要原因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致使养殖户亏本经营,部分养殖户为了避免产生更大损失,大量出栏回笼资金,造成目前生猪供大于求,价格持续下滑。鸡蛋价格持续回落。目前,聊城市鸡蛋价格为4.50元∕500克,环比下降6.25%,同比上涨4.65%。之前由于鸡蛋需求量减弱,鸡蛋价格已持续三个月回落,随着春节临近,鸡蛋价格仍有回升空间。蔬菜价格升多降少。在监测的14个蔬菜品种中,10升1降3持平,涨幅最大的是西红柿,上涨60%。临近春节,因集中需求增大,如果出现雾雪天气,气温下降,蔬菜等一些鲜活食品价格仍可能会出现季节性波动。

  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李晓莹说到,近年来,全市物价部门积极探索市场价格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突出监管手段的“软硬并重”,从强化监管和诚信文化引导两方面,不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今年1月初,市物价局专门研究制定了《聊城市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推动了春节前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月9日至1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市场价格巡查,重点对三个领域进行了检查:主要是对蔬菜、肉食品、牛奶、鸡蛋等春节期间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了对铁路、公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经营者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的检查,主要加强了对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的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了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质价不符、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规范了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同时加强了对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停车、景点门票等对象的价格检查,对存在的旅游经营者“零负团费”、价格欺诈、变相涨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重点关注了电商、物流、洗车、保洁等服务价格的变化,对各领域存在的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价外加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缩短服务时间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重点整治。

  截止目前,全市共派出26个检查组进行集中市场巡查,其中,市物价局共派出4个检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重点巡查,共检查经营单位46家,累计提出70余条整改意见,并督促经营单位积极整改。从这次巡查情况看,聊城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时,主要存在三类价格欺诈行为:违规使用降价签或宣传签标示虚假原价,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散包装食品称重时不去皮,造成商品短缺数量,存在质价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标示的特价、惊爆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宣传的价格欺诈行为。

  这次巡查,市物价局对有上述三类价格欺诈行为的18家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分别视情节处以了5万至50万元的罚款,以罚促改,切实维护聊城市市场价格秩序。(张安明 刘晓蒙)

  

  

  责任编辑:丁金超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