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至1.26:1

2020-06-23 14: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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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3日讯(记者 闫云倩)6月23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一丁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介绍民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至1.26:1。

  

  宋一丁在会上介绍,截至6月5日,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31户4107人,农村低保对象48046户79873人;城市特困人员94人,农村特困人员21811人。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40元,较上年每月提高了40元,增幅达8%;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160元,较上年提高了660元,增幅达14.67%。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省扶贫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至1.26:1。

  此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应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一般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 倍和 1.3 倍确定。目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6708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2500元、5000元,半失能、失能护理标准较上年增幅分别达56%、25%。

  宋一丁指出,临时救助标准与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数、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按照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12倍确定救助金额。对重大生活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综合救助方案。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