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聊城高速公路实行临时管控 中、重型货车将适时禁止驶入

2020-04-26 18: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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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6日讯(记者 闫云倩)4月26日,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五一”期间聊城市高速公路实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记者从中获悉,“五一”期间聊城高速公路实行临时管控,中、重型货车将适时禁止驶入。

  《通告》指出,为确保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聊城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在节日期间实行临时管控措施。

  《通告》强调,节日期间(4月30日22时至5月6日6时)全市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持聊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统一签发的高速公路临时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5月1日至5月5日,聊城高速交警将在车流高峰时段适时对辖区高速公路各收费站采取禁止中、重型货车(核载总质量1.8吨以上的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管控措施,将根据车流量情况适时采取限速措施;5月1日至5月5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施工设备于4月30日前一律撤出高速公路。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