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通告:开业门店不得开展人员聚集式促销活动

2020-02-23 10: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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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3日讯(记者 连峰 李倩)22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零售门店营业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经申请报批后开业的零售门店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经申请报批后开业的零售门店应加强员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每日采集员工动态信息并汇总登记。要求健康状态良好的员工进入经营场所前要采取防护措施,如有咳嗽、发烧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及时就诊,不得私自上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见附表)。加强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疫情处理能力。

  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做好病毒防控宣传,提示消费者佩戴口罩。测量消费者体温,对体温≥37.3℃的人员,禁止进入门店,并督促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报告所属镇、街道和村庄。对于未佩戴口罩的消费者,告诫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清洁和通风工作,对于消费者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要增加消毒频次。要求消费者在购物和结算过程中,距离在2米以上,如客流集中时,应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提倡电话预约、网上订购,定点、定时送货的无接触式销售。

  加强设施设备管理 。提高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消毒、清洗频次,切断疫情通过空调系统进行传播的渠道。对垃圾回收设施要及时清理、清运和消毒。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

  加强商品管理。在商品销售、配送过程中严格防控疫情,杜绝污染。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群众日常消费需求,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提倡刷卡支付和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加强促销活动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不得组织开展人员聚集式的商品促销、展览、展卖活动。

  加强健康宣传。有电子显示屏的门店,要滚动播放防控健康内容。门店内显著区域也要采用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

  附: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患者咨询电话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