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019-09-03 11: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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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3日讯(记者 闫云倩)9月3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网站,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临清市八岔路镇赵塔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光泽违规发放扶贫收益金问题。2017年2月,赵光泽任职期间,将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扶贫收益金2.15万元,违规决定按照每亩地12.4元的标准分发到全村村民手中。对此,赵光泽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3月,八岔路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赵光泽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寿张镇马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功一违规领取救灾款问题。2016年,陈功一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农作物受灾面积的职务便利,在家中6亩耕地未受到严重灾害的情况下,虚报受灾情况,违规领取上级救灾款0.2万元。2019年3月,寿张镇党委给予陈功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朝城镇谢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章福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10月,谢章福任职期间,在明知村民郭某某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请低保,致使郭某某自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0.76万元。2019年2月,朝城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谢章福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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