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ETC用户将享受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

2019-08-08 19: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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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8月8日讯(记者 闫云倩)8月8日下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王志武在会上表示,对安装ETC的车辆,将给与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

  

  会议指出,对安装ETC的车辆,将给与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鲁交财〔2019〕25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均依托ETC系统实现。另外,《通知》中还明确:(1)自2019年8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2)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省内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王志武介绍,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安装,让群众由“要我办”变为“我要办”,各有关部门、单位、合作银行要多措并举,主动作为,采取网点集中办理与流动安装相结合,“线下上门服务、线上自主申办”等方式,实现ETC办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各高速单位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建立ETC快速安装发行网点,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客服网点、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加强与通讯、邮政网络对接;积极拓展社会渠道,在车管所、检测站、加油站、物流园区、4S店、停车场等车辆密集的场所,开展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组建流动小分队,携带便携式发行设备,为线下用户、偏远地区用户、集团用户提供快速发行服务保障,构建覆盖全市遍布城乡的ETC发行推广网络。同时,积极创新互联网发行技术,研发“齐鲁通”和“e高速”等移动端软件工具,推出ETC办理小程序等方式,方便客户申领、注册、安装。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