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7-16 09: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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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7月16日讯(记者 闫云倩)7月16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莘县燕塔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秦观景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秦观景在负责莘县翰林学校建设过程中,在明知该校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仍默许该校违法占地并开工建设。2017年8月3日,莘县国土资源局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法占地行为,秦观景为推进该项目进度,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允许该校继续进行项目建设。2018年4月,莘县纪委给予秦观景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民政所原所长袁林江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月,东昌府区民政局拨付到斗虎屯镇民政所专项救灾款10.8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017年春节前,时任斗虎屯镇民政所所长袁林江违反救灾款专款专用规定,将其中4万元用于购买救济品发放给各村困难户、贫困户,改变了救灾款用途。2018年12月,东昌府区纪委给予袁林江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王永伟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12月,王永伟在审核聊城市纲目本草种植合作社报送的材料时,未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度农业产业调整振兴奖补资金的通知》(聊财农[2014]46号)要求,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致使该项目申报地点与实施地点不符,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5万元。2019年4月,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给予王永伟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