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6-25 11: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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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6月25日讯(记者 闫云倩)6月25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茌平县贾寨镇民政所原所长贾国华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贾国华任职期间,未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审查,且对低保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致使贾寨镇32个行政村341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造成国家损失47.72万元。2018年7月,茌平县监委给予贾国华政务撤职处分。

  东昌府区闫寺街道民政所原所长郭学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发放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郭学印任职期间,在救灾资金申报、发放工作过程中,违反工作规程,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以“玉米受灾害”名义为该镇34名村干部及其配偶、亲属发放救灾资金共计2.92万元。2019年2月,东昌府区纪委给予郭学印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高集镇党委委员赵桂梅把关不严致使多人冒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赵桂梅任高集镇党委委员兼镇扶贫办主任期间,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镇多名村干部违规申报成为贫困户并领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29.08万元。2019年3月,东阿县纪委给予赵桂梅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