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10-25 15: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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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5日讯(记者 闫云倩)25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4起电视问政节目曝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审批服务便民化重大部署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2018年9月,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建立了帮办代办制度,成立了由6名劳务派遣人员组成的帮办代办队伍,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服务意识差、推诿扯皮等“庸懒散”问题。此外,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落实较晚,对市场准入科人员调配不切合工作实际,业务划转后审批件积压严重,未能完成“新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事项”的要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对临清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23日,临清市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督查考核科科长刘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审批业务和主管帮办代办工作的副局长邓东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审批服务便民化重大部署推进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局长唐明慧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流于形式,未严格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问题。2018年9月,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服务大厅)提供“免费业务咨询、帮办代办服务”。2018年12月,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后,未按要求成立帮办代办队伍,而是要求8家进驻大厅窗口的中介机构开展帮办代办业务。上述中介机构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时主要以介绍本公司业务为主,致使帮办代办业务流于形式。此外,因缺少有效监管,部分中介工作人员擅自向6家企业收取帮办代办费用共计2200元,加重了企业负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6月24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孙立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维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等人在办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事项中漠视群众利益、长期未办结问题。2018年7月,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谷大队劳务派遣人员张某某因泄露执法信息被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12月、2019年1月,张某某先后向阳谷县劳动监察局(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提出劳动监察投诉,向阳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由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阳谷县人社局)决定实行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办案一体化模式,由副局长杜存虎带领主持劳动监察局工作的刘玉鹏、劳动监察大队二中队副队长潘凡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任丁锡军等人具体办理。杜存虎明知受理、立案查处超越法定时限,且张某某多次要求依法处理,仍决定进行调解,致使该案长达9个月未结,对此杜存虎负有直接责任;杜存虎等人多次汇报案情后,阳谷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未要求严格依法办理,仍决定以调解为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且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积极作为、未向县委政府提出统筹解决方案,在电视问政现场回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阳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存在未履行仲裁申请受理手续、未按期作出裁决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对此丁锡军负有直接责任;阳谷县劳动监察局在立案调查完毕后,未按法定时限作出处理决定,对此刘玉鹏、潘凡勇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0月24日,聊城市监委给予阳谷县人社局副局长杜存虎政务记过处分;给予阳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任丁锡军、阳谷县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二中队队长刘玉鹏政务警告处分;对阳谷县劳动监察大队二中队副队长潘凡勇批评教育;对阳谷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通报批评。

  临清市松林镇文化站站长、原劳动保障所所长(人社所所长)张荣海等人办理群众养老保险业务不负责任、作风拖沓问题。2013年7月,临清市松林镇人社所时任所长张荣海未及时办理居民胡先生、张女士夫妻二人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工作不负责任,将此事长期搁置。2019年5月,张女士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缴费记录存在出入,后虽与张荣海多次交涉,并多次向临清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反映,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此外,松林镇人社所2013年上报临清市社保中心的养老保险缴费名单中还存在18人登记错误的问题。2019年10月19日,临清市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张荣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工作指导不力的临清市社保中心征缴科科长李楠诫勉谈话处理;责令临清市人社局局长张瑞峰作出书面检查;对临清市社保中心主任张勉国、临清市人社局分管社保工作的副局长詹云岗、松林镇分管人社工作的人大主席常玉平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