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2019-10-09 11:41: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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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9日讯 10月8日上午,聊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讨论审议有关改革事项,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孙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以打造乡村振兴党建联合体为抓手 积极稳妥推进“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聊城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对打破传统以村落为主的农村社会结构,促进农村开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依法依规操作,尊重群众意愿。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的原则做好前期规划。要坚持市级统筹,上下联动,确保“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取得实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会议强调,理顺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要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地方财政事权。要在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区域内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要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相结合,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协同推进。

  会议指出,实行林长制是巩固我市“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我市当前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明确责任,健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有力推进。要结合乡村振兴,以森林资源管护和质量精准提升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森林资源保护新模式。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资源保护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大决策和部署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及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将工作做细做实。要大力宣传救助工作信息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提升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有关市领导列席会议。(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培源)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