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商投局:对拒不配合“场所码”使用的经营主体依法惩处

2022-12-01 15:11:3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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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泮晓阳)12月1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聊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6场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王海峰就各类经营场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回答记者提问。

  王海峰表示,“场所码”的推广使用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化、信息化防控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开展精准溯源和风险排查的重要手段,通过扫“场所码”,可以减少公众在该场所与带黄码、红码等风险个体接触,降低疫情感染风险,保护公众健康,提升公众的安全感。通过扫码记录快速查找密接人员,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争取宝贵时间。为切实发挥“场所码”哨点监测作用,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类经营场所应规范使用“场所码”。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类经营场所主体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场所码”,要规范张贴、监督扫码、逐人验码,坚持“谁经营、谁负责”,餐饮饭店、市场商超、宾馆酒店、休闲娱乐、乡村民宿等各类经营场所,必须提示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码。各类经营主体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也不得出现“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的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既定疫情防控分工职责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大餐饮、市场、住宿、娱乐等经营场所扫码查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场所码”规范使用和“逢进必扫”。对拒不配合“场所码”使用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证照等措施。

  三是市民个人进入各类经营场所,应当主动扫码、亮码,不得存在“逃避扫码查验”“拒不出示或虚假出示扫码结果”“赋码异常却不配合管理”等行为。对不听劝阻、不配合扫描“场所码”、健康码异常且不配合管理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引起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王海峰强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实举报“场所码”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现象。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