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部分区域低速电动车将禁行

2022-04-23 14: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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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3日讯  410日,聊城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广大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文件中规定,聊城市区划定低速电车禁行区域,自2022年7月10日起执行。

  文件指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均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上牌,其本质是在特定封闭场地内使用的旅游观光车,不能上道路行驶;同时,驾驶人多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即日起,聊城市全面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市区划定“建设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为禁行区域,自2022年7月10日起,将对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所有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依法进行查处、扣留,直至强制报废。(通讯员 袁晗雪 李敏)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