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警告!聊城市茌平区3人因酒驾被通报处分

2021-05-19 14: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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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9日讯(记者 闫云倩)5月18日,聊城市茌平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养护二科副科长宋汝斌酒驾问题。2019年11月2日21时48分,宋汝斌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8mg/100ml。宋汝斌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茌平区纪委给予宋汝斌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杨勇酒驾问题。2020年5月25日21时27分,杨勇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杨勇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茌平区纪委给予杨勇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区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绍辉酒驾问题。2019年9月4日14时22分,张绍辉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张绍辉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茌平区纪委给予张绍辉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