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法院连续27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20-01-23 11: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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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3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赵衍静)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被省文明委授予“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据悉,这是该院连续第27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9年,该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发挥审判职能执行作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措施来抓,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该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吕聊生表示,将以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新起点,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保持文明创建的生机活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