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07 09: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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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7日讯(记者 闫云倩)7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茌平县(今茌平区)博平镇政府副镇长栾文燕违规用保洁公司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问题。2017年至2018年,栾文燕在分管博平镇环卫一体化及公路养护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用某环卫保洁公司的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12次,共计花费2764.08元。2019年6月,茌平县纪委给予栾文燕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工业学校教师穆居艳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23日至3月29日,穆居艳在广西北海参加业务培训班。3月29日培训结束后,穆居艳借机赴桂林游玩,3月31日返回。穆居艳将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在单位报销并领取旅游期间的晚餐补助共计259元。2019年7月,东昌府区纪委给予穆居艳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主任科员崔玉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崔玉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虚假燃油发票在该单位账目中列支报销,抵顶多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产生的吃喝费用,共计2786元。2019年4月,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崔玉成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