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80后”年轻干部挪用公款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2019-12-10 16: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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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0日讯(记者 闫云倩)10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3起“80后”年轻干部挪用公款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茌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审批科原科长宋磊挪用公款案。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时任茌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工科科长宋磊,利用管理单位党费的职务便利,挪用党费2.3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高利贷利息。2018年11月,宋磊辞去公职。2019年9月,茌平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宋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科原科员薛卡挪用公款案。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薛卡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农保处工作期间,利用收取管理行政事业型费用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21.4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及借给他人使用。2018年6月,东昌府区监委给予薛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犯挪用公款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莘县徐庄镇联校报账员王景申挪用公款案。2014年4月至6月,王景申利用经手、保管徐庄镇联校教育经费的职务便利,私自将保管的教育经费10.89万元借给其表哥使用。2018年4月,莘县纪委县监委分别给予王景申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犯挪用公款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