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2019-07-23 14: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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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7月23日讯(记者 闫云倩)7月23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经管站原站长马胜宽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4年12月,马胜宽任职期间,个人出资10.5万元以其妻侄的名义注册成立了聊城市东昌府区协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协农合作社),2015年至2017年,马胜宽经与辖区三个村庄商议,将三个村庄的45万元扶贫资金入股其实际控制的协农合作社进行经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梁水镇镇党委将马胜宽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绪涛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曹绪涛违规在东阿百年堂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兼职,为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期间在该公司领取报酬1.58万元。2018年6月,东阿县纪委给予曹绪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棉纺织厂学校干部翟庆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翟庆华违规在莘县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物业经理,期间在该公司领取报酬4万元。2018年7月,莘县监委给予翟庆华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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