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获补助 每部电梯补助10万元

2021-06-17 08:29: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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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7日讯 6月10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解读暨行业专家论坛会议,对《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进行解读。

  “我们将在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的基础上,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老旧小区‘加梯’为重点,向‘政府组织,群众实施’转变。”聊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济哲介绍,加装电梯建设资金筹措原则上由业主自筹为主,另外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等依法可用于加装电梯的资金筹集方式,更好地为业主加装电梯提供资金扶持。我市财政对符合《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规定的4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市城区每部电梯财政补助1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根据《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筹集资金。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的,财政不再单独列支预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无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免予征收地价,无需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加装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聊城日报记者 叶晨雯 通讯员 曹彬 张庆涛)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