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已累计发放43万余顶“爱心头盔” 设置176处发放点

2021-06-10 17: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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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闫云倩)6月10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吕克军就支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关情况作了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市累计发放头盔43万余顶。 

  

  吕克军在会上介绍,为深入贯彻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头顶”安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立法滞后、质量不一、群众抵触”现实困难,因地制宜、探路破局,采取“市场+公益”的方式,推广“爱心头盔”,企业承诺微利惠民,群众通过“爱心头盔”微信小程序扫码支付20元押金即可获得一年免费使用,损坏随时更换、到期前无条件退还。 

  吕克军指出,目前,全市有3家企业提供“爱心头盔”,全市设置176处“爱心头盔”发放点,累计发放头盔43万余顶,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居积极推广,警企联动、“家校警”协作,共同呼吁、劝导市民群众主动佩戴安全头盔,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事故伤亡率已经下降5%。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参会记者一行来到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执勤四大队湖新岗“爱心头盔”推广活动现场,民警们正在指导市民领取“爱心头盔”。

  一名民警给大家上了一堂安全实验课。首先,他随机拿起一个成人头盔,将与头部接触的那一面多次、大力砸在地上,实验结果显示,除了沾满灰尘,头盔完好无损;然后,民警又随机拿起一个儿童头盔同样操作,结果头盔依然完好无损。最后,民警呼吁大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降低死亡风险。 

  

  记者还在现场看到,一名驾乘人员因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正在抄写“头盔的重要性”。据民警介绍,这是执勤四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推出的“三选一”宣传教育套餐之一,以此来加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