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值班午间饮酒、公车私用!聊城3名干部被处分

2021-02-09 10: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2月9日讯(记者 闫云倩)2月9日,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聊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征收服务科科长张爱民节假日值班时午间饮酒问题。2020年10月6日,根据单位国庆节假期工作安排,张爱民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办公室值班。张爱民中午饮酒后,继续到岗值班,被市纪委监委察访人员当场发现。2020年12月,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党组给予张爱民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北街小区党支部书记苑新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苑新民违规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北街小区党支部成员及小区干部等8人发放过节福利,每人一张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4000元。苑新民安排该笔费用在阳谷某钢材市场支出。2020年12月,阳谷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苑新民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李永凯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1月4日,李永凯因私事驾驶单位执法公务用车,到温陈街道某酒业有限公司购买酒水。2020年12月,茌平区监委给予李永凯政务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