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审理行政案件

2020-02-27 20: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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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7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高明明)2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据悉,这是聊城中院运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审理的首例行政案件。

  上诉人刘某系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居民,就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这次“互联网法庭”调查给了当事人双方一个“面对面”的辩论机会。法庭调查前,该院办案法官提前与案件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互联网庭审的注意事项,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

  法庭调查过程中,该院办案法官、上诉人刘某、被上诉人聊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委托代理人,分别从三个地方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参加法庭调查。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该案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将择期宣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我院办案法官利用‘互联网法庭’实现‘隔空庭审’,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规避了交叉感染疫情的风险。”聊城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孙金昌在这起行政案件通过互联网审理后不无感慨地说。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