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建议专项整治养犬、文明养犬 市公安局答复

2019-10-30 11:06: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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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30日讯 不文明养犬行为越来越突出,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张明华提交了《关于在我市城区进一步开展养狗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提案》,市政协委员史轩铭提交了《关于城市文明养犬的建议》。对此,市公安局答复称,力争年底前完成《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

  张明华在提案中说,城内的街道、绿化地和观光亭榭是市民日常生活、休闲的场所,但常常被狗践踏得面目全非,狗粪到处都是,给城市环境带来污染。有的市民将狗自由放养,给市民带来极大恐慌及威胁。建议城区进一步开展养狗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制度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家犬饲养由公安部门登记管理。

  史轩铭在提案中说,不文明养犬正逐渐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的“顽疾”,各个小区频繁出现恶犬伤人、遛狗不拴绳、随地排泄等现象,因养犬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人身伤害案件日益增多。建议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家庭养犬的管理与引导。

  对此,市公安局答复称,针对养犬突出问题,近年来,市公安局多次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但由于涉及职能部门比较多,特别是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导致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开展地方立法,实行依法治理,是解决养犬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治本之策。

  聊城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后,市公安局积极推动地方立法。2018年,我市立项《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项目,为确保该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市公安局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警种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目前,已先后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7次,听取市直相关单位、基层公安机关、社区组织及群众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了18稿。条例文本中,对部门职能分工、禁养犬种类、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留检、犬只经营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因养犬管理涉及面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争议很大,尚有许多条款需要深入研究。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于6月底赴外地进行立法考察,学习了先进地市的经验。今后,市公安局将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年底前完成条例起草工作,并尽快推动该条例尽早出台实施。

  因条例起草难度大、周期长,为有效引导群众文明规范养犬,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驻地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通告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局将组织广大基层民警加强日常宣传,最大限度引导群众文明规范养犬,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类问题。(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梁兆坤)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