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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7人实载20人!大胆司机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2021-10-18 16: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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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8日讯 一司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竟敢驾驶核载7人车辆载着20人外出打工。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4日20时许,于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拉载邵某某等19名务工人员,从聊城市城区出发,沿G30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道口铺街道办事处街里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辆核载乘员7人,实载20人,超过额定乘员185.7%,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7月13日,被告人于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宣判后,于某某当庭悔不当初,表示接受处罚,不再上诉。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其中,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成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成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就本案而言,被告人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超载13人,超过额定乘员185.7%,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依法应当受到法律惩罚。(通讯员 王希玉 陈玉辉)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