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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快审 聊城莘县法院15分钟速裁一起刑事案件

2020-03-24 14: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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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4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郭敬林)3月19日,聊城市莘县人民法院院长隋得民网上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澜出庭支持公诉的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据了解,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2小时,庭审过程仅用15分钟,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

  庭审前,隋得民作为该案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庭审过程中,隋得民核实被告人身份后,依法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告知被告人有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方式及法律后果。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坚决改正错误。鉴于此,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和建议,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及被告人远程核对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这次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全程仅用时15分钟。

  据该院审管办主任岳宗华介绍,此次庭审即是该院构建“快慢分道”的新型办案模式,真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案快审的一个缩影。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