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聊城频道 > 法制 > 正文

打破信息壁垒,东阿法院启用道交一体化平台

2019-08-23 16: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8月23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沈焕平)“事故发生仅3天,已经案结事了,被告当庭过付给我医疗费600元。”8月21日,在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原告夏某某为道交一体化这种高效的办案模式点赞。据悉,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建成启用首日,就司法确认3起案件,初见成效。

  

  在东阿县文化街,骑电动车的夏某某与骑电动车送孩子的张某某相撞,怀孕7个月的夏某某摔倒在地,到医院检查无碍,医生说需静养,后经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调解员刘中华调解,张某某赔偿夏某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600元,并当庭过付。

  “一个上午,调解3件案子,说得嗓子都冒烟了,不过是真快啊!”调解员刘中华感慨地说,“我退休了,可是还能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群众服务,为此感到很荣幸。”刘中华作为该院已退休的法官被重新聘为调解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目前,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由1名法官+1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成,虽然调处中心工作刚刚开始,但案子已经一件又一件开始办理,调处中心人来人往,3个人忙得不可开交,午饭来不及吃就处理接下来的案子。

  据了解,该院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行模式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出警定责,随后将有关资料直接导入平台,引导当事人至法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够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在线申请一键理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理赔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请求线上或线下司法确认,法院将及时予以确认;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8月6日,骑电动车的马某某与宋某某的机动车相撞,交警队定宋某某为全责,后经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调解,宋某某赔偿马某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2000元,宋某某拿着单据去保险公司理赔,第二天就拿到了理赔金。

  该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法官孙绪田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量大面广,当事人矛盾尖锐,赔偿金额很难达成一致,从事故发生到案结事了,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当事人需要多次往返于相关部门,道交一体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缩短了理赔时间,缓解了精神压力。”

  “法院道交一体化调处中心建成首日便司法确认3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章杰说,道交一体化平台打破了交警、法院、保险、人民调解及仲裁等参与事故处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高效、公正、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