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明来聊城开展立法调研 孙爱军参加座谈

2019-08-07 10:53: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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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带领调研组来聊城市,就《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聊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建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加云参加座谈。

  于晓明分别主持召开座谈会,与聊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部分基层代表深入交流,听取大家对《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于晓明指出,《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层级关系,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注重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使这部条例更加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创新和改进立法方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于晓明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体现。山东省进行营商环境立法,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山东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紧迫性,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要进行归纳汇总,充分吸收,真正做到让这部条例立得住、行得远、真管用。

  在聊期间,于晓明还深入到所联系的诺伯特智能装备(山东)有限公司、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来源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欣)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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