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将专项督查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保持高压态势 避免污染反弹

2018-04-02 09:44: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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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于2018年3月31日结束,为保持环境保护高压态势,避免出现污染反弹。4月10日至5月20日,聊城市将开展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这是记者从聊城市环保局获悉的消息。

  此次专项督查将结合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主要检查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综合整治情况。包括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环保部强化督查、省级巡查督查反馈的涉及提升整改类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涉气污染源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同意擅自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仍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散乱污”集群“死灰复燃”等情况。

  同时,还将检查重点涉气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及达标排放情况。全市高架源大气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及废气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火电、钢铁、化工、铝工业、水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开展现场监测。对污染源在线监测小时均值、日均值频繁超标企业进行逐一检查。

  此外,还要全面检查“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改情况、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情况、燃煤小锅炉清理取缔情况、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环保督察热线督办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等。

  据介绍,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0日,采取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同步检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办事处)专项检查期间地毯式查一遍;各县(市、区)组织执法人员,每周至少开展4天的执法检查;市环保局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将进行重点抽查。市环保局各帮包督导组适时对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记者 岳耀军)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