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奖励质量标准品牌先进单位的考量

2018-03-09 11:58: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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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开展,《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促进作用。工作中,我市于当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出台了此次奖励办法。(记者苑莘 通讯员肖艳伟)

  外部环境:培育知名品牌

  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形势,国务院出台了《质量发展纲要》,而《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就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质量发展纲要》指出,“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支持企业依托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建立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和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增强品牌价值评价国际话语权。”

  我市制定出台的《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设定了奖励范围和奖励数额,对创新质量发展、创建培育品牌等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将有效提高企业的质量发展意识水平和品牌创建的积极性。

  内在因素:推动质量强市

  经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我市将质量强市列入全市三大战略中,并写入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施行,将有力推动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

  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聊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2015-2020年)》要求,“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和质量奖励机制。将质量强市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品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及标准技术培训教育等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将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长质量奖、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市长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和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承担国际、国家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及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等纳入财政奖励范围。制订完善产业、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投入。”

  《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有效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善了质量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和质量奖励机制的具体措施,必将有力推动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