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完成2016年度省政府下达节能目标任务

2017-11-03 16:55:00 来源:聊城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通报了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经考核,济南等10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烟台、日照、莱芜、聊城等4个市为完成等级,东营、临沂、滨州等3个市为未完成等级。对于未完成省政府下达节能目标任务的3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并要求其在通报下发1个月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近年来,聊城市节能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和市节能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和引领节能新常态,尤其是2014年之后更以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为主线,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监察体系,提升监察能力,创新监察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节能云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得到了全面提升,依法推进了全社会合理科学用能,为完成全市节能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五年,聊城共监察用能企业530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40份,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25份,提出合理化建议近千条,责令企业淘汰落后和低效机电设备近万台(套),功率近15万千瓦。

  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中,我市共有10家企业,其中8家企业节能法律法规等执行到位,有2家企业在用Y系列电机和SZ9系列变压器,对其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两家企业均按建议进行整改,没有限期整改企业。

  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开展情况:监察钢铁企业1家。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工序能耗指标均达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监察水泥企业9家。其中,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1家,水泥(粉磨站)企业8家。9家企业全部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要求,其中有6家企业达到能耗限额先进值。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