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省级创业型单位开始创建!聊城已有13个!

2017-08-15 11:34:00 来源:聊城政务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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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建民参加。

  日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目前聊城已有13个单位获评省级“创业型”。

  根据文件精神,到2018年底,全省创建22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60个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600个创业型社区。首批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不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各市(县区)申请参加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工作的,其辖区街道(乡镇)、社区共同参与创建,不再重复申请参加创建工作。各街道(乡镇)申请参加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的,其辖区内的社区共同参与创建,不再重复参加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

  整个创建活动共分为申报审核、启动创建、创建督导、自查自评和评估认定等五个阶段,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终期评估,创建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其中,创业型城市(县区)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创业型社区评估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截止目前,聊城莘县已被评为省级创业先进城市(县、区),临清市烟店镇、高唐县鱼丘湖街道等2个乡镇(街道)已被评为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八一社区、临清市新华街道元仓社区、高唐县人和街道康乐社区等10个社区已被评为省级创业型社区。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