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3处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公布

2019-02-13 11:33:00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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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2月13日讯 近日,聊城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唐庄、董付、郑坑回迁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该文件核定唐庄、董付、郑坑3处回迁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8.9元、7.0元、6.3元(均含物业费),该租金标准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文件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要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执收单位可以根据住房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执收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且实际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22000元;

  (3)、申请家庭机动车辆购置价格、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和各类非住宅类房屋总价值低于100000元;

  (4)、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2、新就业人员需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八年;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满一年;

  (3)、申请人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3、进城务工人员需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人为本市城区以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聊城市以外的户口需取得《居住证》;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金;或与本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满一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在市城区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两年;

  (3)、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聊城市城区住房租赁保障标准

  保障面积标准:1人户25平方米;2人户35平方米;3人户为45平方米;4人以上(含4人)户为50平方米。

  租金补贴标准: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为每月每平方米6.0元;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为每月每平方米5.0元。

  服务电话:

  市城区:8492210

  开发区:8512522

  高新区:8507137

  度假区:7100682

  聊城市城区户口办理流程

  (古楼、柳园、新区居民)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办事处受理→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办事处、东昌府区民政局加盖公章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递交东昌府区建设局集中复审→

  复审合格递交聊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终审→

  终审通过、确认公示→公开摇号、统一选房→

  签合同、交房租、办理入住。

  新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原件到聊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进行受理、初审→

  初审合格提交材料进行终审→

  终审通过、确认公示→公开摇号、统一选房→

  签合同、交房租、办理入住。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