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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聊城开发区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

2020-03-17 13: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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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7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3月16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通告。

  通告要求,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来区后,应当自觉向所属社区(村居)和单位申报登记,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未办理健康通行卡(码),要及时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或支付宝“山东电子监控通行码”自行申领健康通行卡(码)。对于近期有返回计划的,本人或其近亲属至少提前2天向所属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备,返回当天再次向拟居住的社区(村居)和所属单位报告。对于近期有出国(境)计划的人员,行程确定后,要提前向所属社区(村居)和单位申报,返回前再次报备。

  通告强调,继续严控社区(村庄)、小区人员流动。城区住宅小区,保留一处检测出入口,出入人员凭健康通行卡(码)(电子版或纸质版)、工作证明、疫情期间居民出入证三证之一出入,凡是进入小区的人员一律要先询问后测温,了解是否为境外返区,对境外返区的一律登记报告。各乡街要继续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全面设置登记点,对境外返区人员第一时间发现、登记、报告

  此外,已入境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广大居民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可积极向所属物业、社区(村居)或公安部门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依据《关于有奖举报省外返乡人员瞒报漏报信息线索的通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13号文),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群众举报、社区和单位排查出的入境人员,未落实申报登记等相关管控措施的,将采取强制隔离;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