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兴聊”| 聊城出台多条措施鼓励企业吸纳青年就业

2023-04-03 15:44:5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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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3日讯(记者 泮晓阳)4月3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年兴聊”工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聊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就业人才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魏庆荣重点介绍人社部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魏庆荣表示,近日,聊城市印发了《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下称《意见》),聚焦青年所需所盼,从4个方面提出16条含金量高、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措施。

  一是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对于吸纳青年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青年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层次(含相当于专科学历层次)。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申请表、花名册、劳动合同、招录人员毕业证书等材料后,经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二是青年引进一次性补贴政策。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每从市外引进1名青年与聊城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300元一次性补贴。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应为聊城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具备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提交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表、花名册等材料,经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三是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对青年创业者在政府举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各类创业创新平台之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其中,小微企业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青年创业者在本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吸纳3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申请人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表、书面租赁协议、企业财务报表、户口簿等材料,经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者创办的小微企业银行账户。

  此外,《意见》从扩大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扶持、优化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提供60%以上的岗位面向青年招聘,依托大中城市探索设立3-5家青年联络站,加强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建设,举办创业大赛、优秀青年典型评选、线上线下招聘等各类活动,开发建设“青年兴聊”服务平台,集成发布青年关注的就业创业等各类政策,全力打造青年乐业环境。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