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过认定备案的人才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可直接享受补贴

2022-09-16 21:08:3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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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6日讯(记者 泮晓阳 见习记者 魏立红)9月16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人才新政35条”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博就人才生活补贴、企业引才奖励方面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刘博指出,本次制定的人才生活补贴和企业引才激励政策,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市,聚焦人才和企业所需所盼,覆盖面广,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其中,人才生活补贴和企业引才激励的具体申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在人才生活补贴方面,坚持“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服务,凡是经过认定备案的人才,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等系统核查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需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直接发放补贴。补贴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2月份发放上年度下半年的补贴,8月份发放当年度上半年的补贴。其中,补贴发放期间人才离职但仍在聊工作的,将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重新申请人才认定后可继续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聊城的,补贴资金未领取部分不再发放;已经享受原来生活补贴政策的人才,补贴按原渠道发放,累计期满为止,不重复享受人才新政。

  在企业引才激励方面,注重“务实管用、激励企业”,对企业全职新引进一定数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驻聊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引才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可提供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奖励申请表》和《青年人才引进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级人社部门或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县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采取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人才学历学位、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奖补额度通过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需要特别指出,企业引才奖励资金每年压茬发放一次,需要企业为人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目前,“人才新政35条”及20个配套细则已上传至“聊城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可以随时登录查询;相关问题可拨打各配套细则责任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人才生活补贴和企业引才激励政策,可以直接咨询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电话0635-8213519。

责任编辑:连峰
新闻关键词:人才补贴企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