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9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标准提高10% 惠及23.8万人

2022-06-10 22:38:1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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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泮晓阳)6月10日下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稳经济促发展—惠民惠企政策解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志国介绍市民政局民生兜底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景志国介绍,今年3月份,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该《通知》中的“9类困难群众”,即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按照省、市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不低于10%的工作要求,2022年聊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829元/月、648元/月;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42元/月、846元/月,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提高到189元/月,半自理标准提高到313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提高到626元/月;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13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694元/月;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70元/月,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38元/月,同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152 元/月,二级残疾人132元/月。今年1-5月份,根据提高后新的救助标准,为全市9类困难群众23.8万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亿1989万元。

  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以强化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督为抓手,建立了救助资金发放“每月一调度”制度。每月25日开始,对各县(市、区)当月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调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且实现了为全市困难群众开通救助资金发放免费短信提示,进一步遏制救助工作中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卫健、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筛选出重点摸排对象,并将省厅定期比对下发的有关部门数据一并反馈各县(市、区),逐户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截至5月份,聊城市城乡低保新增2650人,特困人员新增743人,开展临时救助1033人次。

责任编辑:连峰
新闻关键词:困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