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献血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21-05-10 09:26: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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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0日讯 公民献血,所在单位可给予适当补贴或者休息;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个人,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景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公交车……5月7日,记者从聊城市司法局获悉,《聊城市献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给予无偿献血者更多激励与关爱措施,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为方便公民献血,血站采血,《征求意见稿》指出,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为流动献血车、可移动献血房车提供停靠点,商场、商户、私营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为流动献血车、可移动献血房车的停靠提供用电、用水等便利,协助维护采血场所公共秩序等。

  《征求意见稿》突出了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和激励。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献血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可以给予适当补贴或者休息。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两周的捐献时间,正常发放捐献期间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按规定:献血者献血量累计在一千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报销五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超过五年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一千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享受累计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此外,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75号聊城市中心血站(邮编:2520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cszxxz@163.com,标明聊城市献血条例征求意见。3.打开聊城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liaocheng.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中“正在征集意见的草案”栏目提出意见。4.关注聊城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菜单“立法意见征集”中“正在征集意见的草案”栏目提出意见。(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岳耀军 通讯员 逯恒纳)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