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2021-04-08 08:32: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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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公办学校学位不足 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科学划片 

  本着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片,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招生片区或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 

  “公民同招” 

  公办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全程网办 

  聊城打造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鼓励各县(市、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鲁网4月8日讯 4月2日,聊城市教体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招生条件,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其中,含本市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归雁工程”返乡创业人才子女等非本市户籍。

  按照规定,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时间,其他县(市、区)招生时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通知》指出,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同时,鼓励各县(市、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另外,要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努力打造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科学划片 防止56人及以上大班额反弹

  《通知》规定,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入学儿童数量,考虑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因素,于4月中旬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招生片区或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

  另外,要防止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各县(市、区)要科学测算辖区内“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数,提前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巩固好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化解成果。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加大学位供给,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公民同招”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全部随机派位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禁止招收择校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聊城市教体局强调,坚持“公民同招”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空余申请跨县招生的学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学校资质证明材料和跨县招生计划,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备案后进行,但不得跨市招生。

  各县(市、区)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实行全程网办 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备注其必要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努力打造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公办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根据入学人口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和班级。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鼓励各县(市、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按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归雁工程”返乡创业人才子女,要按照既有政策,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敏)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