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达1201家

2020-11-19 13: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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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9日讯(记者 闫云倩)11月19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传文就聊城市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工作情况作了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01家放心消费创建单位。

  

  赵传文在会上介绍,为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工作,在全市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工作推进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及12个行业领域的21个牵头单位负责的创建目标任务进行了再部署,明确了创建工作路线图,制定了深化提升创建工作的5项措施,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进行了2轮督导推动。同时,全市以商场超市、大型餐饮、零售药店等企业为重点,开展了放心消费承诺践诺,组织参创企业签署《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书》,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督促保护消费者权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通过规范创建流程,指导企业围绕“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和完善。还在经营场所张贴了放心消费创建“一店一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获取经营者有关信息,通过全社会、多方面监督,督促企业自律经营。

  赵传文表示,全市严格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和商场、商店、电子商务经营者、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乡村等六项细则,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和引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在创建中的作用,让创建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还通过“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平台,对全市参与创建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01家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主要分布在商场超市、电子商务、餐饮、药店等行业领域。同时,优中选优,共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0家。在“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工作,全市着力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广泛引导商场、超市、市场等经营者成为ODR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主动在线解决消费投诉,实现了维权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ODR企业370家,数量在全省排名前列。ODR企业自行和解消费投诉23条,办结率100%。

  此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24小时快速回应机制,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51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8万元,立案罚没款9.8万元。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