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共财产损失1945万元!聊城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原主任受审

2020-11-05 09: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5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户凤英)11月4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聊城市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原主任杨岱东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杨岱东利用担任聊城市土地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在减免土地出让违约金、迟延竣工违约金、承揽法律顾问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44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损失194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杨岱东的亲属、社会群众等旁听了案件庭审。

责任编辑:连峰
新闻关键词:开庭审理聊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