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小饭桌”注册地可以是小区住房楼
鲁网9月16日讯(记者 闫云倩)9月16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副县级干部冯贺成介绍《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校外托管场所的注册地可以是小区住房楼。
冯贺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校外托管场所的注册地可以是小区住房楼,但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时,校外托管场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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