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亩产效益”评价差别化用地政策出台

2020-08-27 11:41: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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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7日讯 近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亩产效益”评价差别化用地政策,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政策规定,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保障“优先发展类企业(A类)”,鼓励“支持发展类企业(B类)”,倒逼“提升发展类企业(C类)”,整治“限制发展类企业(D类)”。

  出台这一政策,旨在通过完善激励倒逼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加快推动土地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障“优先发展类企业(A类)”: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且不低于地块所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确定。现有工业项目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支持发展类企业(B类)”:在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的基础上,对企业新上项目分期分批予以保障,鼓励企业使用存量土地资源扩大生产规模。

  倒逼“提升发展类企业(C类)”:鼓励引导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开展技改升级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前提下,支持实施改建、扩建、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

  整治“限制发展类企业(D类)”: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并优先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鼓励采取政府收储,原土地使用权人、市场主体改造等多种模式进行再开发,推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叶晨雯 通讯员 陈传恒 张勇)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