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定向选聘进事业单位

2020-08-10 08:43: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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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0日讯 为鼓励和吸引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聊城市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征兵办五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起聊城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聊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退役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条件、技能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在聊城市应征入伍或聊城籍,服现役满2年(含)以上,根据军队(武警部队)有关规定退出现役等。属于这3种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服现役未满2年(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条件作为条件应聘。

  自2020年起,按照每年市级定向招聘计划比例占年度公开招聘计划(不含教育、卫生)的8%左右、县(市、区)定向招聘计划占年度公开招聘计划(不含教育、卫生)的12%左右,制定当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计划。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于每年年初统计全市上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数据信息,提报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会同政府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事业单位在编委确定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数量、专业、资格条件等,制定定向招聘计划,明确具体招聘数量和岗位。

  据了解,从2019年起,聊城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义务兵服役期间,年优待金按当地优待标准分别增发50%、30%、20%。(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黄涛)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