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公厕管理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鲁网7月9日讯(记者 闫云倩)9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记者从会上获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公厕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等作为调研类项目,全部列入了2020年立法计划。
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吕佩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根据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聊城市仅能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进行立法。2019年,全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立法为依法治市添助力的原则,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聊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4件、政府规章项目7件,为全年政府立法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吕佩军指出,为完善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立法工作规范,梳理国家、省、市三级立法方面的制度机制,编印立法工作制度手册,制作立法工作流程图,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立法制度,起草了市政府立法协调制度、立法评估制度、意见征求及反馈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等立法工作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以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印发实施。
二是严格立法程序。遵循立法程序,是保证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制定立法计划,严格按照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召开立法建议项目论证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会签、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审议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等程序,确保地方立法不越权(立法权限)、立法资源合理利用。出台立法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建议,采取实地调研、立法座谈、立法论证等多种形式,邀请市直部门业务专家、法学专家、协会代表、市民代表等进行审查论证,确保立法项目实用管用。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2019年,着眼解决服务民生、城市规划、历史文化保护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修改了《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地方性法规草案《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聊城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同时,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公厕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等作为调研类项目,全部列入了2020年立法计划。此外,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对不符合发展需要的立法项目及时进行了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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