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开选聘14名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并公布薪酬待遇

2020-06-15 14: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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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5日讯(记者 闫云倩)6月15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聊城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市县开发区工作人员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4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据介绍,这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的14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为3个类别。一是总经理5名。分别是聊城市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市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财信投资有限公司、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各1名。二是副总经理3名。分别是聊城市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市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各1名。三是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6名。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刘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由市委管理,副总经理、专职外部董事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由市国资委委托1家市属企业具体负责。受托企业设立专职外部董事工作部门,负责保障办公条件、管理工作档案、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等事项。总经理、副总经理、专职外部董事均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专职外部董事均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根据履职评价结果确定。基本薪酬是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绩效薪酬不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任期激励不高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30%。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标准按《聊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的考核办法并经考核后执行,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市属国有企业副职年薪确定,费用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列支。

  刘娟表示,专职外部董事,是指市国资委委派到市属国有企业专门担任董事的人员,每名专职外部董事担任不超过4家市属国有企业的董事,任期内不在任职企业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外部董事主要履行: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决议和规定;二是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依法参加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四是参与任职企业的战略决策和运行监控,规避企业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及时如实向市国资委报告任职企业关系国有资本运作的决策、经营等重大事项,依法维护出资人的知情权;五是《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市国资委授予的董事的其他职责。专职外部董事每半年向市国资委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年度和任期结束后需就年度和任期履行职责情况向市国资委述职。

  据悉,此次公开选聘的主要程序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分析、面谈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任职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截止。同时,为方便全国各地应聘人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灯塔-聊城组工网、聊城市国资委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即可,不需要现场报名。

责任编辑:连峰
新闻关键词:全国公开选聘国有企业